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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014309260/2013-00113 信息分类: 政府办公室文件, 综合政务,应急管理,通知
发布机构: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: 2013-07-11
文号: 灌政办发〔2013〕55号 关键字:
内容概述:

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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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,驻灌部省市属单位:
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质量,增强预案的科学性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,更好地发挥应急预案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的行动指南作用,根据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》(连政办发〔2013〕39号)要求,现就做好全县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应急预案是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行动方案和指南。各乡镇、各园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、本行业易发、多发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发生发展规律,总结汲取应对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,严格按照以下基本原则组织修订。
(一)提高预案的针对性。应急预案的修订要符合各自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,要立足于现有资源,以是否管用为标准,主要是明确做什么、谁来做、怎么做、何时做、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应对措施,坚决杜绝不顾实际照抄照搬省级、市级应急预案的现象,坚决克服和解决应对措施不具体、工作流程不清晰、执行主体不明确、内容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。
(二)突出预案的实用性。应急预案修订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。要针对本乡镇、本部门突发事件的特点,特别是当前应急预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以修订。把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作为预案修订的重要前提。全面调查本地区、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、装备、物资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,为制订应急响应措施提供可靠依据,保证预案真正管用、实用。
(三)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。应急预案规定的事项必须具体、规范,明确规定突发事件事前、事发、事中、事后各个环节应对工作的责任单位、防范应对职责、责任人,明确规定采取的应对措施、实施的方法步骤、时限要求和要达到的效果,坚决克服含糊不清和无的放矢等问题。在应急预案的框架设计上要注重科学合理和实施的高效快捷。要编发应急预案简本或操作手册,使有关部门、单位领导和一线人员都能熟悉知晓预案,把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落到实处。
二、修订范围和时限
(一)修订范围
2010年6月底前发布的应急预案,本次均需修订。
2010年7月及之后发布的应急预案,如机构、职能发生变化,或在应对突发事件中运行不畅和经演练、检验存在内容不完善等问题的应急预案也需进行修订。
(二)时限要求
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由预案编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(见附件),各牵头部门须于9月底前完成预案修订工作,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,经县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;各乡镇、园区、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须于10月底前完成,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;各行政村(居)、企业、学校、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修订工作须于11月底前完成,并报所在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备案;大型活动(集会、庆典、会展、文化、体育、经贸等)应急预案,按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由主办单位负责修订,并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。
对需保密的应急预案,修订时须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。
三、工作要求
制定科学、合理的应急预案是有效应对、处置突发事件,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突发事件的重要保证。各乡镇、园区、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组织领导,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、精心组织,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。要制订工作时间表,细化任务,责任到人,保证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按期完成。要严格按照调研排查、分析评估、修订起草、专家评审、报批实施的程序进行。要把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纳入常态化、动态化管理轨道,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管理水平。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应急预案修订情况进行督促检查,对不符合要求的,需重新组织修订;对未按通知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,将在全县通报。